爱情
恋上一个人,就容易失了神。
我爱他,我想,我也失了我的神吧。
失了神,所以这样的爱他,从来没有这样爱过一个人,这样卑微的爱着这个人。
卑微到不敢奢求他的爱,卑微到不敢奢望他的关心,卑微到会因为他的几句无关痛痒的关怀,因为他的几句无意的几句想念而失声痛苦。
也许从一开始这份爱就注定是错误的,注定是卑微的。
可是我却无法松开手,无法忘记,无法放弃。
这样一味的坚持是对还是错?究竟值不值得?
也许爱情没有对错,也没有值不值得,也许只要去爱了,这样就是对了,就是值得了。